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,惟独亵渎圣灵,总不得赦免(太12:31)。
亵渎圣灵的罪
编者注:这是《桌边谈》杂志,“这话甚难”系列的第十一章。
耶稣说亵渎圣灵是一种永远不得赦免的罪;这件事很难解释的原因有两个。首先,它似乎与圣经相矛盾,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基督的血可以赦免所有的罪(约壹1:7、9)。第二,耶稣清楚地说,亵渎人子的罪可以得赦免,但亵渎圣灵的罪却不得赦免。这是否把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给高举过了第二位格?这句话在福音书中以不同的形式出现。
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,惟独亵渎圣灵,总不得赦免(太12:31)。
只有《马可福音》解释了为什么这个罪是不可饶恕的:犹太文士将耶稣用于赶鬼的圣灵能力说成是从撒旦(别西卜)来的。亵渎圣灵的罪之所以得不到赦免,是因为这些文士明知故犯的悖逆心态。他们指控说耶稣之所以有赶鬼的能力,是因为祂与鬼王私下结盟;这个指控显然是荒谬的。正如耶稣指出的,撒旦还不至于愚蠢到自己跟自己争战。这些文士坚决不承认他们明明知道的真理,所以他们才会发出这样荒谬的指控。他们明明知道是圣灵在耶稣里建立天国、击败撒旦,但他们却硬着心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。保罗也曾经是个“亵渎上帝的……是在不信的时候,由于无知而作的(提前1:13)”。他的无知并不能为他开脱,但却使他的心容易被圣灵给穿透。
“亵渎人子”的罪之所以可得赦免,并不是因为这三位格中的任何一个位格的荣耀低于其他的位格。而是说,子成为肉身,遮盖了祂的荣耀,因此那些不信、无知的人看不到祂的荣耀,但那些被圣灵重生的人还是能够看得到。
有两个真理我们可以肯定:凡是犯了这不得赦免之罪的人,没有一个会信靠基督并领受在祂里面的赦免。以及凡是转向十字架和从死里复活的人子的人,没有一个犯过亵渎圣灵的罪;而我们的救主也不会转身离弃任何转向祂的人。
本文原发表于《桌边谈》杂志。
丹尼斯·约翰逊(Dennis E.Johnson)博士是加州西敏寺神学院的实用神学教授。他有许多著作,其中包括《藉耶稣的道与祂同行》(Walking with Jesus through His Word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