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宫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的作品,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。基督爱这个孩子,并通过成为像他一样的人来证明这一点:祂也在母亲的子宫里待了九个月。
堕胎
编者注:这是《桌边谈》杂志,“ 定义人的身份 ” 系列的第四章。
一些支持堕胎的人声称他们的信念是以圣经为基础的。他们认为圣经并没有禁止堕胎。但他们错了。圣经确实强调禁止杀害无辜的人(出 20:13),并明确地认为未出生的人是值得被保护的(21:22-25)。
约伯形象地描述了上帝在他出生前创造他的方式(伯 10:8-12)。他母亲腹中的东西并不是 “ 可能 ” 成为约伯,而正是约伯本人,是同一个人,只是比较年幼而已。上帝对先知以赛亚说:“ 造作你,又从你出胎造就你,并要帮助你的耶和华如此说……。”(赛 44:2)一个人开始存在的起点,是在母亲的子宫里,而不是在出生之后才开始存在的。
《诗篇》139:13-16 生动地描绘了上帝与未出生之人的密切关联。上帝不是在大卫出生时才创造了大卫的肺腑,而是在他出生前就创造了。大卫对他的造物主说:“ 在我母腹中你塑造了我。” (13 节)每一个人,无论他的父母是谁,无论他有没有残疾,都不是在宇宙的流水线上制造出来的,而是由上帝亲自塑造的。人一生所有的日子都是在他存在之前就由上帝计划好了的。(16 节)
克莱恩(Meredith Kline)认为:“ 圣经中关于堕胎的法律,最具意义的一点就在于根本没有这样的法律存在。以色列妇女连想都不会想要去堕胎,以至于没有必要在刑法中提及这样的行为。” “ 不可杀人 ” 这个命令(出 20:13)就足以禁止堕胎了。每个以色列人都知道,未出生的孩子也是孩子。扪心自问,我们其实也知道这点。我们都知道怀孕的妇人是在 “ 怀着孩子 ” 。
子宫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的作品,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。基督爱这个孩子,并通过成为像他一样的人来证明这一点:祂也在母亲的子宫里待了九个月。
就像幼儿和青少年一样,胚胎和胎儿这两个用词不是指非人类,而是指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类。如果仅仅因为人的胚胎或胎儿比婴儿处于更早的阶段,就说他不是人,这在科学上是不正确的。这就像是说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不是人,只因为他还不是青少年。一个人会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 “ 更人类 ” ?如果是这样,那么成年人就比儿童更是人类了,而足球运动员也比赛马骑手更人类。非人类的东西不会因为长大或变大而成为人或变得更有人性,而凡是人的东西则是从一开始就是人了,否则就根本不可能是人。生存的权力并不随着年龄和体型的增长而增加,否则,幼儿和青少年的生存权就比成年人少了。
一旦我们承认未出生的人也是人,那么无论他们是如何孕育的,他们的生存权问题都应该得到解决。把婴儿的权利和母亲的权利拿来比较,是不平等的。在绝大多数的堕胎中,所看重的是母亲的生活方式,而不是婴儿的生命。在这种情况下,为了不杀死一个孩子,社会可以合理地期望一个成年人暂时生活在不便之中,以便让孩子能够活下来。
支持堕胎的人由于同情因素,将注意力集中在强奸和乱伦的案例上,而不是去面对绝大多数堕胎案例(99%)的情况。他们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,让人以为在这种情况下怀孕的人非常多。然而,没有一个孩子应当被鄙视为 “ 强奸或乱伦的产物 ” ;孩子都是上帝独特且美好的创造,并且带有上帝的形象。再说,对受害的妇女而言,把孩子生出来并抱在怀里,比起为了减轻她的痛苦而杀死孩子来说要好多了。
当艾伦 · 凯斯(Alan Keyes)在底特律一所学校向中学生发表演讲时,有个 13 岁的女孩问他是否支持受强奸的妇女堕胎。他反问了这个问题:“ 如果你爸爸强奸了某个人,我们也据此判他有罪,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说因为你爸爸强奸了别人,所以我们要杀了你?” 全班同学都回答:“ 不可以。” 当被问及一个女孩遇到了如此可怕的事情,为什么还要去怀孕时,他很明智地用这个比喻来回答:
打个比方,当你 19 岁时,美国卷入了一场战争。
在历史上,每当美国遇到战争的时候,我们就会开始征兵,把在你这个年龄的人给征召到战场上去,对吧?你不得不去。你不得不上战场。你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作战。事实上,也确实有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,每天都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,最后战死了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们在捍卫什么?捍卫我们的国家,捍卫它的自由。为了自由,他们不得不经历这些苦难,不是吗?
自由的原则就是我们的权利来自于上帝。你认为要求人们做出牺牲以保持我们对这一原则的尊重是错误的吗?……人们把这种痛苦拿走,但取而代之的却是更糟糕的痛苦,我不认为这样做是对的……如果我让你堕胎,你知道我其实是给你增加了什么吗?我其实是给你增加了堕胎的负担。而在某些时候,上帝写在你心上的真理会让你良心不安,让你因着这个真理而隐隐作痛。
所以我觉得这不公平;对胎儿不公平,对母亲也不公平,因为堕胎这个悲剧同时夺走了他们两个人的生命,也就是孩子的肉体生命与母亲的道德和属灵生命。我认为在这个社会中,我们对胎儿和母亲都造成了可怕的伤害,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去坚持真理。(《反堕胎信息摘要》(ProLife Info Digest),2000 年 2 月 2 日)
在《受害者与胜利者》(Victims and Victors)一书中,大卫 · 里尔登(David Reardon)及其同事调查了 192 名因强奸或乱伦而怀孕的妇女所做的陈述。结果发现,这些暴力受害者对于堕胎的看法几乎是一致的,而且与大多数人的预测完全相反: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妇女都说,她们因为把通过强奸或乱伦怀上的胎儿给堕胎而感到后悔。在那些给出意见的受访者中,有超过 90% 的人表示说她们会劝阻其他性暴力受害者不要进行堕胎。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因为生下孩子而感到后悔。
对无辜的孩子判处死刑,对强奸犯没有任何坏处,对受害妇女也没有任何好处。制造第二个受害者,绝对无法挽回对第一个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。堕胎并不能给强奸受害者带来医治。
基督的门徒当时也不明白孩子对祂来说是多么的宝贵,所以他们责备那些试图把孩子带到祂身边的人(路 18:15-17)。但耶稣说:“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,不要禁止他们,因为在上帝国的正是这样的人。” 祂认为,对儿童的关注是祂国度事务的一部分,而不是让人分心。
圣经对孩子的看法是:他们是主所赐的福和礼物(诗 127:3-5)。然而,西方文化越来越将孩子视为累赘。我们必须学会以上帝的眼光看待所有的孩子,我们也必须按照上帝的命令向他们行事。我们必须捍卫弱者和孤儿、维护穷人和受压迫者的权利、拯救弱者和需要帮助的人,并将他们从恶人手中救出来(诗 82:3-4)。
基督说无论我们为上帝最软弱无力的儿女做或不做什么,都是做或不做在祂身上的。在审判时,“ 王要回答说:‘ 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’ ”( 太 25:40)。
本文原发表于《桌边谈》杂志。
Randy Alcorn是《纽约时报》(New York Times)的畅销书作家,也是 “永恒观点事工”(Eternal Perspective Ministries)的创始人和主任。他的事工重点是帮助他人以有利于永恒的方式使用他们的时间、金钱、财产和机会。他曾任十四年的牧师。Alcorn写了四十多本书,包括《天堂》( Heaven)、《宝藏原则》( The Treasure Principle)和《安全到家》(Safely Hom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