יצא לאור לִפנֵי 4 חודשים ב , באלבום: 这话甚难(共18篇)

12.恨家人-马·布鲁尔牧师(Thomas Brewer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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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
מילים

恨家人

编者注:这是《桌边谈》杂志,“这话甚难”系列的第十二章。



“恨”这个词很强烈。在我小的时候,我的父母有一个规定:不可以说“恨”──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。“恨”这个词充满了愤怒和恶意,不适合小孩子使用。这个词可以说是从我小时候的日常用语中被删掉了。



强烈的仇恨语言是导致许多读者被《路加福音》14:26中耶稣所说的话给绊倒的原因:



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


耶稣命令我们要爱我们的敌人,并要祝福那些诅咒我们的人。因此,我们很难理解祂怎么会命令我们要恨我们的家人,尤其是上帝给我们的诫命是要尊敬我们的父母。



这里有两件事我们必须要明白。首先,耶稣是犹太人;在祂的文化环境中(就跟大多数古代文化一样),家庭是紧密相连的。犹太社会要求男女老少都要有最高的忠诚度。再来,耶稣使用的是祂那个时代的通用语言。就像在我们这个时代一样,夸张的修辞手法是很常见的,目的是为了强调一个重点。你可能听过有人说:“我一整天都耗在这里!”但其实只花了15分钟而已。耶稣在这里用了同样的方式来教导门徒一件事。



耶稣指出,无论门徒在生活中有什么重要的事,都比不上“跟随祂”还更重要。祂这番话是对第一条也是最大的诫命的应用;这条诫命要求他们完全效忠。与基督门徒终极的效忠对象──耶稣基督相比,我们确实可以用夸张的修辞手法来说,门徒要“恨”那些次要的效忠对象,甚至是他们的家人。事实上,他们甚至被要求要“恨”自己的生命。



简单地说,耶稣的门徒被呼召要向自己死,向基督活──甚至要为信仰而死,这就是许多当时在祂身边的人被呼召要做的事,也是今天许多人被呼召要做的事。这就是为什么27节说耶稣的门徒必须背起他们的十字架来跟随耶稣。那你呢?在你的生活中什么是最重要的?


本文原发表于《桌边谈》杂志。


马·布鲁尔牧师(Thomas Brewer)是林格尼尔事工出版商的副主席,《桌边谈》杂志的资深副主编以及美国长老教会的教导长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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